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辞退
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“不称职”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,“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”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“纸面上”。昨天,国家公务员局连发《公务员培训规定》、《公务员奖励规定》、《公务员考核规定》三个试行规定。公务员年度考核将分成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,其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、级别、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、培训、辞退的依据。
考核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
根据《公务员考核规定(试行)》,该考核是针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。对领导成员的考核,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。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、级别、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、培训、辞退的依据。
据了解,年度考核的结果将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。考核包括个人总结述职,主管领导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,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,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,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。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。
同时,对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也有相应的奖励: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“称职”以上等次的,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;累计五年被确定为“称职”以上等次的,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,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。
一次不称职降一级职务
那么,等级是怎么划分的?记者了解到,考核规定分别对四个等次的评定设定了具体标准,记者发现每个等次的评定标准都涉及了廉洁方面。
而对于不称职等次,有思想政治素质较差;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;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;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、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;存在不廉洁问题,且情形较为严重等5种情况之一的,就将被评定为不称职。一旦被确定为“不称职”等次,就要被降低一级职务,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上述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,且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。而更为引人注目的是,如果连续两年被认定不称职等次,将予以辞退,这意味着被视为“金饭碗”的公务员首次出现落在“纸面上”的退出机制。
此外,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,不确定等次,只写评语,作为任职、定级的依据。
不能违规发放奖金
《公务员奖励规定(试行)》明确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如有“为增进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”,“爱护公共财产、节约国家资产有突出成绩”,“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”,“在抢险、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贡献”等10种情况的,应予以奖励。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,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。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,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该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,不得违反该规定标准发放奖金,不得重复发放奖金。
培训推行自主选学
《公务员培训规定(试行)》明确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、任职培训、专门业务